針對《香港文匯報》專題組於今日報導「肉製品瘦肉精超標台美樣八中有七」,因報導之部分內容,已涉及損害
本公司優良商譽,本公司特此聲明如下:
―、台灣關於瘦肉精的檢驗標準,相同甚至更嚴格於香港。本公司所生產的豬肉製品一律使用國產CAS優良肉品,並經檢驗合格。來源與成品絕不含瘦肉精。敬請消費者安心!
二、《香港文匯報》既明知香港食環署已重申,過去3年到今年5月,食安中心檢測來自台灣的豬肉製品樣本的乙類促效劑(包括萊克多巴胺和克特羅)含量,全部都通過檢測!那麼, 《香港文匯報》在未踐行與香港食環署相同嚴謹之查核程序前,即對外報導台灣產品涉及超標云云,如非故意,亦涉過失,此顯非妥適之舉,甚明!
三、本公司目前已委請律師研議,擬對《香港文匯報》損害本公司商譽之舉,依法提出法律行動。
四、任何不實報導或轉載涉及損害本公司商譽者,本公司定當依法訴諸法律行動,併此聲明。
聲明人:新東陽股份有限公司
本公司豬肉製品100%採用台灣優良國產豬肉,敬請安心使用!
【台灣事實查核中心】連結:
https://tfc-taiwan.org.tw/articles/66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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